近日,《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船舶锚地布局方案(2016―2030年)》(简称《方案》)正式发布。根据《方案》,长江干线共布局危险化学品锚地64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级港口锚地调度中心,实现区域内锚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近年来,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年均增长7.5%。据预测,2030年长江全线危险化学品港口锚位需求为512个,长江干线待闸锚位需求为59个。
根据《方案》,长江干线共布局危险化学品锚地64处,其中港口危险化学品锚地57处,保留现有锚地18处,改扩建锚地6处,新增锚地33处,预计可提供锚位611个。地域分布上,四川、重庆段布局港口锚地21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段布局港口锚地25处;江苏、上海段布局港口锚地11处。此外,三峡、葛洲坝枢纽布局危险化学品待闸锚地7处,预计可提供锚位71个。
《方案》要求,相关地方港口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港口发展实际和水域条件,完善港口总体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善管理体制和相关标准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级港口锚地调度中心,实现区域内锚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指导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锚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