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浙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胡华龙
7月19日,记者从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中国交通运输部公告,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报告制将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宁波舟山港是世界第一大港,货物吞吐量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进出港口的大型油轮、矿石船、集装箱船数量日益增长,核心港区内通航密度大,船舶交会频繁,并且多条岛际客运航线穿越核心港区,通航环境复杂。同时,浓雾、寒潮大风、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频繁,船舶通航秩序管理要求特别高。
长期以来,浙江海事局不断强化对宁波舟山港水域船舶航行秩序的维护和航行安全的服务,努力探索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2010年8月1日,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开始实施《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和《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简称“两制一规”)。“两制一规”的实施从制度上规范了船舶交通秩序,明确了船舶避让关系,从根本上改观了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流秩序,对提高船舶通航效率,防范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经第三方综合评估和国际知名航运公司的用户体验,“两制一规”实施以来,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通行效率平均提升30%,险情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每年减少事故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随着国家海洋经济的发展,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宁波舟山港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浙江海事局坚持“有利于船舶航行安全畅通便捷、有利于提升港口核心竞争力”的原则,于2013年联合专业机构开展课题研究,并几经修改完善,历时3年完成了新版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与2010年旧版相比,新版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新的变化:一是将新建成投入使用的条帚门航道和佛渡水域纳入船舶定线制管理,为大型船舶进出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开辟了第二条通道;二是根据船舶交通流和船舶航行习惯,对原通航分道制和警戒区的设定进行了合理调整;三是对定线制水域船舶报告线进行了合理调整,报告线由13 条缩减为6条,有效地减少了船舶港内报告次数;四是修订完善《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使之与新船舶定线制、报告制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