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国电台报道,为保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性,粮农组织近年来通过持续不懈努力推动达成包括《港口国措施协定》(Port State Measures Agreement)在内的一系列国际协议,以限制和制止过渡和非法捕捞行为。报道说,世界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IUU)的捕鱼行为的国际准则—《港口国措施协定》将于今年6月5日生效。
根据粮农组织定义,非法捕捞是指本国或外国渔船未经当事国许可或违反其法律在该国管辖的水域内进行的捕捞活动;不报告捕捞是指违反当事国法律而未向该国报告或误报的捕捞活动;不受管制捕捞是指无国籍或非区域组织渔船在当事国水域进行的违反区域组织管理条例的捕捞活动。2009年11月通过的《港口国措施协定》,旨在通过防止不法渔民将其非法所得卸载上岸并大幅增加此类产品进入国内和国际市场的难度来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的捕鱼行为。
报道说,签署该协定的缔约方有义务实施最低限度的港口国措施标准,包括船只检查、批准船只进入港口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试图阻止非法捕捞的渔产品进入国内和国际市场。
根据粮农组织介绍,对海洋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相当于陆地上的偷猎行为,不仅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威胁,而且破坏了国家、区域或国际层面为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做出的巨大努力。《港口国措施协定》要求缔约方指定专供外国船只使用的港口。这些船只在进入港口之前必须提前申请入港许可,并同意接受检查和提供所需信息。
据粮农组织统计,过去20年,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的捕鱼行为不断增加,每年的非法捕捞量据估计为1100-2600万吨,价值约为100-230亿美元。
报道说,《港口国措施协定》需要25个缔约国签署并批准该协议1个月后生效。目前已获得了29个国家和欧盟作为单一缔约方的批准。这些缔约方占据着全球渔业产品市场进口量的62%和出口量的49%,贸易额2013年分别达到1330亿和1390亿美元。
报道还说,《港口国措施协定》谈判中,考虑到一些资源匮乏的港口国在实施该协议规定中面临的一些障碍,承认发展中国家可能缺乏执行协定所需的法律框架、程序和人事能力,指出这些国家应从粮农组织或其它的方式获得援助,包括技术和资金支持、甚至设立基金,以便执行协定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