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畅
日本国会日前批准加入压载水公约,成为第41个宣布批准该公约的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日本船队仅占全球商船总吨位的1.76%,使得所有批准国合计商船总吨位达到32.01%,而根据《压载水公约》的规定,该公约须至少有30个国家签署并对其批准、接受、核准无保留,其合计商船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的35%,达到生效条件12个月后生效。
相关人士表示,其他国家也暗示称,可能很快会批准该公约。如果这些国家(其中包括土耳其、意大利和比利时)在年底之前批准该公约,合计的商船吨位合计占世界商船总吨位将超过35%,那么公约可能在2015年底生效。
国际海事组织在2004年2月通过了《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压载水公约”),目的正是为防止船舶压载水中水生物的扩散对海洋环境造成毁灭性打击。旨在通过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控制和管理来防止、减少并最终消除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对环境、人体健康、财产和资源引起的风险。
每个船舶上都需要安装昂贵的压载水处理系统,使其符合公约要求。那么在大约5年的一段时间内,成千上万的系统将会大面积安装,一定程度上缓解制造商的发展瓶颈。
在压载水公约出台后,美国就制定一系列关于压载水的标准,规定要求进入美国海域的船舶,必须在离美国海域200海里以外的公海上进行压载水交换,并要求船舶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BWTS);任何在12月1日之后建造的船舶都须安装BWTS,之前建造的船舶若未安装BWTS,必须于2016年1月1日前进行改造安装。
然而,船东仍然担心压载水公约相关的其他问题,包括对压载水的取样和测试,以及美国制定的规定和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公约之间可预见差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