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可能微调
www.jctrans.com 2008-12-23 15:35:00 在线国际商报
交通运输部九条措施应对水运业低谷 1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促进当前水运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提出九条措施,应对当前水运业面临的严峻挑战,促进水运业平稳较快发展。“通知”指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水运生产增长乏力和国际海运业低迷可能维持一段时间,部分水运企业面临的风险进一步加剧的严峻形势,更要把握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给水运业带来的机遇。通知表示,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充分发挥水运的比较优势,加快水路交通现代化建设,促进水运业平稳较快发展。 记者看到,“积极争取和落实扶持水运业发展的政策”明确体现在“通知”之中: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在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对水运企业给予支持;积极争取落实内河船舶更新改造资金,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建设;拓展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水运企业投融资的渠道,积极发展船舶融资租赁,解决水运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落实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政策,提高国轮承运国货的比例。 业界一直希望改变的“无船承运人8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制度”并没有出现在“通知”中。但已有消息说,交通运输部拟从明年起,为无船承运人增加以定期存款方式交存保证金的选择。此前,保证金利息都以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计息。按目前3000家无船承运人测算,一年期定期将增加利息3600多万元,两年期定期将增加利息4600万元。“通知”指出,要突出重点,加大“十一五”规划内以沿海港口防波堤、进港航道、内河“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网和界河航道、内河航电枢纽等为重点的水运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加快进度,为明后年开工建设一批水运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准备,并抓紧启动一批新的建设项目。对已开工和纳入规划的项目,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对今年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要抓好资金落实,力保年内全部开工建设。通过加大水运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力度,鼓励和带动水运企业及全社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通知”还要求加快水运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要统筹规划,加强引导,促进区域间港口的协调发展,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积极推进码头大型化、深水化、专业化,进一步优化码头结构;加强运力宏观调控,严格控制新增船舶运力,加快淘汰高能耗、技术含量低的老旧船舶,有效缓解航运市场运力供求矛盾;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提高船队技术水平;引导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促进运输组织向规模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推动综合实力强的沿海港口企业集团与内陆港口的合作,积极发展国内水路集装箱、商品汽车水路运输,大力发展江海直达和多式联运。“通知”还提出了加强水运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水运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增强水运企业抵御危机和防抗风险的能力、做好企业经营状况监测和稳定工作、加强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几条措施。 据悉,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及随之而来的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给我国水运业造成了重大影响。近几个月来,港口吞吐量增幅连续下滑,水运运价大幅下跌,水运企业特别是航运企业经营困难,部分水运企业出现亏损。 今年11月,规模以上港口吞吐量同比基本持平,外贸吞吐量、铁矿石进口量、内贸煤炭发运量均出现负增长,1~11月集装箱吞吐量增幅较去年回落近9个百分点。国际干散货波罗的海综合运价指数从今年5月最高点下跌94%,为历史最低水平。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已逐步进入下降通道,以上海至欧洲航线为例,运价较年初下跌超过60%。(李鹏) 点击下一页进入全球海运费查询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