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本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外向型经济比较发达的江苏,将有什么影响?江苏相关部门又将采取何种措施积极应对?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江苏省国税部门负责人。
不同地区、行业退(免)税影响不一
据省国税局最新测算,以2006年相关数据比对,本次调整共涉及江苏省出口企业15000多户,占出口退税认定总户数的45%以上;涉及出口商品5000多个,占本次调整商品总数的85%左右,涉及出口额在390多亿美元。
其中,退税变化较大的商品主要是钢铁制品、有机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服装、五金工具等。对出口企业而言,内资企业受到影响的程度将比外资企业大。根据2006年出口数据统计,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受影响的绝对数值大体相当,但前者受影响的面高出全省平均数20多个百分点,后者受影响的面则低于全省平均数。
就地区来看,苏中、苏北受影响的程度比苏南大。根据2006年出口数据统计,苏南地区受影响面低于全省平均数,而苏中、苏北地区虽然受影响的绝对数值较小,但受影响的面却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数的20个和10个百分点以上。
出口企业加快报关减少损失
记者了解到,由于江苏省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广大出口企业,最近一段时期,江苏各口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繁忙,来办理报关手续的企业络绎不绝。
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目前对出口企业来说,应尽快加快报关出口速度,特别是对出口企业在7月1日前已经签订涉及退税的船舶出口合同和7月1日前已经中标或已经签订价格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务必在2007年7月20日前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对此新的政策规定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
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势在必行
针对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实际,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省国税系统将对受到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产品进行跟踪调查,对各市县受影响大的前20位企业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密切关注政策调整对一些重点行业和企业带来的具体影响,及时收集相关问题并研究相应措施,主动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建议,帮助企业更好地执行好新的退税政策。
另外,省国税局还将充分利用出口退税政策积极引导苏中、苏北地区企业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继续加大对苏中、苏北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使出口退税指标重点向苏中、苏北地区倾斜。与此同时,国税部门还将针对本次退税政策调整,从政策层面上进一步引导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促进企业使用国产料件,培育自主品牌。(叶景伟 吴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