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有关方面获悉,9月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签新规”将正式实施。届时,未贴检验检疫标签的出口食品,将禁止出口。
规定要求,所有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口食品,运输包装上必须加贴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激光防伪标识,或在销售包装上印制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检验检疫标志。出口食品的产地和出口口岸的检验检疫部门,将进行接力式检验检疫查验,对未加施检验检疫标签或发现货证不符的出口食品,全部禁止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