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口岸进出效率,记者从常州检验检疫局获悉,新近推行的直通放行制度,将真正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给众多出口生产企业带来极大的便利,企业在办理出境手续时,原来从常州局办理“电子转单凭条”后再至上海等出境口岸办理“出境货物通关单”,今后可直接在常州办理“出境货物通关单”,时间将从1-2天缩短为几分钟,节约大量人力、物力。目前,首批实施直通放行的金鼎、晨风、黑牡丹等9家企业材料已上报上级审批,通过后就即将进入直通放行的快车道。
直通放行制度是创新检验检疫查验放行机制的重大改革举措,以企业诚信管理的货物风险分析为基础,信息电子监管为手段,以“先报检、后报关”为原则,真正实践检验检疫工作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企业需求。直通放行将进一步方便企业,缩短货物口岸通关时间并节约成本。在直通放行制度下,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方式,包括出口直通放行和进口直通放行。
在出口直通放行方面,出口免验企业、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出口企业、出口一类企业以及实施出口电子监管的二类(或同等条件)企业等诚信度高的企业可申请实施直通放行。直通放行企业出口货物时,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企业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实现出口货物直通放行,企业无须在口岸二次申报。
在进口直通放行方面,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非疫区并用原集装箱运输至目的地的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签发通关单,不实施检验检疫,仅对货物加施检验检疫封识(包括电子锁等),货物直运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核查封识后实施检验检疫,实现进口货物直通放行。
对于这样一项能给本地外贸企业带来极大便利的制度改革,常州检验检疫局党组予以了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汪秋霞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参与的领导小组和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对常州地区进出口企业的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进出口企业达275家,涉及检验检疫批次超过10万批,因此直通放行实施后将极大地促进常州地区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并可降低成本1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