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拱北海关查获一起外籍船走私天然砂大案,查扣国家禁止出口的天然砂1.9万吨,这是国家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管制后,该关首次查获此类案件。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3月9日14时许,拱北海关856缉私艇在珠海市桂山岛附近海域执行任务时,一艘停泊在桂山锚地的巴拿马籍万吨轮船引起了缉私队员的注意。缉私队员发现该轮船正从两艘国内沙船接驳天然砂。经检查,缉私人员发现该船报关单据登记的货物名却是碎石,与当时所装载货物不相符。进一步调查后,该轮船的船长承认,轮船并没有装载报关单登记的碎石,而是19000吨的天然砂,准备先往香港中转再运往台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7号)明确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管理措施。据了解,天然砂是一种不同于海砂的优质建筑材料,是从含沙量高的山或内河河道中挖采得到,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拱北海关表示将采取积极措施,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部署力量严厉打击天然砂走私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