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石狮海关获悉,厦门海关日前发布公告,自今年11月15日起,厦门关区内经海关评定的A类进出口企业向厦门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合格后,可适用跨关区和厦门关区内“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据悉,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广关区内隶属海关通关合作,为海西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简化海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另外,厦门海关还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出口货物运抵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后,无需办理申请手续,只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多点报关,口岸验放”字样,便可选择泉州、石狮、漳州、东山和龙岩五地、市、县中的任一海关进行申报,由口岸海关对货物实行验放。此举是继去年8月底厦门关区推出进口货物关区内“多点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新模式以来应地方政府及企业运作需求再次推出的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