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流亭机场海关查获一旅客未申报携带大量涉嫌侵犯北京2008年奥运会吉祥物专有权的挂件饰品出境,共计214件,均带“福娃”图样和“北京2008”字样。
经海关调查,上述物品为当事人从某小商贩处廉价购得,无法提供正规发票和北京奥组委授权委托证明。流亭机场海关按照规定采取了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将侵权物品全部没收。这是海关总署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龙舟行动”以来,青岛关区查处的首例侵犯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福娃”专有权案件。“龙舟行动”是海关总署为维护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国际形象,有效遏制进出口侵权行为,自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开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