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九江海关与同方江新造船公司《海关企业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暨海关监管联络室授牌仪式在同方江新公司举行,标志着海关与企业一种新型的合作模式的建立。据了解,这种新型的“海关船企合作模式”,在江西省尚属首例。
据悉,九江海关把船舶制造企业列为加工贸易重点联系企业,建立广泛的创新合作机制,量身定做监管模式,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特殊、疑难问题实行一事一议,简化手续,方便企业。今后,九江海关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派员到同方江新造船公司监管联络室开展工作,对企业的保税料件、加工成品、残次品的储存、加工、进出口情况以及单据、帐册等进行实地监督检查,以此加强监控、指导。
此外,《备忘录》的签定,将进一步规范同方江新造船公司在江西首次获得的船舶制造出口产品加工贸易自主权行为;设立船舶制造企业监管联络室,可在企业法律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大幅度降低企业运作成本;同时,该公司在今后的船舶制造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业务中,将可以享受到海关更加个性化、便利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