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宁海关与青岛海关近期签订的《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中,青岛海关从青岛省进出口的实际需求出发,为青海企业量身定做了八项进出口便利服务措施。
这些便利措施包括:
——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在青岛关区进出口的青海省所有企业进出口都可适用区域通关模式,为青海省企业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支持。
——突破海关监管地域限制,最大限度简化口岸通关手续,对青海省进出口货物做到“应转尽转”,快速通关,打造东西部物流直达快速通道。
——对青海省企业进出口货物实行提前申报,口岸验放,进口货物在船舶到港前即可向属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随时可向属地海关申报,口岸海关实货核放,简化通关手续,减少物流环节。
——贯彻“守法便利”原则,对西宁海关确认的守法诚信企业,青岛海关实行信用监管模式,一般不再对其进出口货物布控查验;在办理进口转关手续时,不再施加海关封志,以减少口岸搬倒、施封等物流费用。
——在口岸海关建立通关咨询协调中心,搭建统一受理、统一处置的通关应急处理机制;设立区域通关专用窗口和闸口专用通道,对青海省企业通关实行优先申报、优先接单和优先验放的“三优先”便捷措施,确保通关顺畅。
——对企业在青岛口岸通关实行“5+2”工作制,确保进出口货物能够快速通关、即时装卸,降低仓储成本。
——协调山东电子口岸专门开辟舱单信息查询窗口,提供舱单信息查询支持,便于青海省企业随时获取有关舱单数据信息,解决因无法查询舱单数据而影响申报时效和通关速度的问题。
——主动到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管理、规范操作,实事求是地处理企业在通关中出现的问题,营造良好进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