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是“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实施一周年。一年来,“长三角”区域物流效率大幅提升,物流成本明显下降,企业从中获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长三角”16城市地跨苏、浙、沪两省一市。目前,该地区的进出口贸易分别由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四个直属海关实施监管。为主动适应“长三角”区域经济和区域物流的一体化发展要求,发挥“长三角”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试点于2005年11月21日正式启动,并于2006年10月1日将合作范围扩展到长江沿线10海关,涉及7省2市。
实行区域通关改革前,收发货企业为办理跨关区转关业务,或者选择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办理全部海关手续,并奔波于企业所在地和口岸之间;或者选择采用转关运输方式,在口岸海关和内陆海关进行“两次申报、两次放行”,手续较为繁琐。实施区域通关改革后,转关通关手续较之从前大为简便。
首先,转关申报及审核的自动化程度显著提高,并进一步规范。现在,企业申报转关后,海关计算机系统将自动审核转关申请,并在大多数情况下自动办理放行操作,减少了对原先人工作业的依赖程度。确保了货物“应转尽转”。此项措施实施以来,“长三角”区域转关运输比以往更顺畅、更快捷。
其次,对于守法水平较高的企业,海关还提供了更便捷、高效的选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按照这一模式,跨关区通关企业在向当地海关报关后,可直接由口岸海关实施验放,货物在两地间的运输也无需由海关监管车辆承运,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放行”,通关速度明显加快,通关成本得到降低。以2005年12月1日第一票属地申报进口业务————江苏无锡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批机器设备为例,从江苏无锡海关接单审核到上海吴淞海关口岸放行,所有的海关通关手续仅用1个多小时就全部完成。
中国嘉兴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俞伟光用四个“不用”,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给企业带来的实效。“不用那么勤快地跑口岸海关了,不用在口岸海关报关大厅排队等候了,不用非要等到海关监管车辆就能运货了,不用再进属地海关的监管场地了。”2006年1至10月,“长三角”16城市通过“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已累计进出口货物1428批,价值3.85亿美元。
截至今年10月底,“长三角”地区试点企业数量已由改革初期的24家增加到目前的146家。其中,上海关区7家,南京关区66家,杭州关区67家,宁波关区6家。
近年来,“长三角”两省一市的对外贸易快速发展。2005年,“长三角”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高达5746亿美元,同比增长25.8%,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40.4%。实施“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是海关主动适应“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大发展而推出的重大改革举措。通过信息联网、数据共享、联网监管、区域联动,“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有效消除了因行政区划和关区分立造成的物流障碍;以企业守法便利为导向,实现了口岸货物的快速分流,简化了海关手续,降低了物流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得到广大企业的普遍欢迎。
目前,海关总署已明确上海海关作为长江沿线区域通关改革的牵头单位,改革范围向长江中上游地区进一步拓展。2006年3月和6月,经海关总署批准,合肥海关、武汉海关先后加入“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试点;2006年9月,重庆、成都、长沙、南昌4个海关加入改革,“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的范围已由最初的4个直属海关扩大至10个。据上海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海关将在广度上和深度上进一步推进区域通关改革,优化海关资源配置,提高通关效率,增强执法统一性和规范性,以主动适应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对海关履行把关和服务职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