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口章程》9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它为国内外船东、航商、所有进出珠海港的船舶以及开展港口业务经营的企业,提供系统、完备、准确的指南性行业规则。据了解,这是珠海市第一个港口章程,珠海也成为全省第二个颁布港口章程的城市。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近年来,进入珠海港的外地船舶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去年达到1000多艘。随着中化格力码头、两个5万吨集装箱码头的建成投产,预计明年进出珠海港的船舶将实现50%以上的增长,甚至翻一番。市港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制定港口章程是国际大港口的惯例,为推动珠海沿海主枢纽港建设,当前制定章程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此前,国内外船东、航商、所有进出珠海港的船舶以及开展港口业务经营的企业进出珠海港时,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共计84个,分散在海关、港务局、海事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外地船舶和一些港口企业由于情况不熟,容易造成手续不齐等不便。《珠海港口章程》对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系统化、程序化的提炼,共设八章44条,主要内容包括珠海港口位置、范围及设施、港口管理组织及相关机构、港口规划与建设、港口经营、船舶进出港及港内作业、港口安全与环境保护、港口服务等,全面客观地介绍和说明了珠海港口行政管理、海事管理及口岸管理的重要事项。同时,《章程》还首次系统公开了珠海港口通航环境及码头概况,港口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等服务内容,展示了港口管理和服务者一种新的服务理念。
珠海市港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章程》不仅有利于港口行政管理机关为港口管理相对人和港口使用人提供高质量的资讯服务,同时也推进了珠海港口管理的公开化、国际化,从而进一步树立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