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商法协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及香港大学法学院,昨(29)日在港联合举办本港首个有关中国内地及香港海事仲裁会议,为两地专家提供交流经验及意见的机会。几名本港专家均认为香港海事仲裁法例还有改善空间,但有信心本港拥有的语言优势及专业知识,加上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海事法例基本上跟英国相同,能与国际接轨,有能力成为亚洲海事仲裁中心。
国际著名的海事律师刘瑞仪表示,香港仲裁员精通普通话及英语,可为委托人节省翻译开支;英国是海事仲裁大国,拥有多年处理仲裁案件经验,香港的仲裁条例基本上是跟随英国的,故本港仲裁员能处理绝大部分争议。但她认为,委托人对仲裁知识略嫌不足,加上本港仲裁条例在国际仲裁及本地仲裁之间的分野未够清晰,导致仲裁员往往需要花许多不必要的时间作解释。她认为应该修改法例,厘清国际仲裁和本地仲裁的应用条件。CMAC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表示,中国拥有不少熟悉国际海事仲裁条例人员,且收费较英国等地便宜得多,有信心内地海事仲裁业未来会发展得更好。
仲裁是法庭诉讼以外另一种排解纠纷的方法,由《仲裁条例》(香港法例第341章)规管,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要负责各类仲裁案件。由于涉及海事诉讼的费用相当高昂,越来越多涉及争议人士倾向透过费用较便宜的仲裁方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