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珠三角港口发展蓬勃
国家一类开放口岸的虎门港,受珠江出海航道的管理体制影响,导致开发建设进展缓慢,引起省人大代表关注。陈成稳等10名广东省人大代表日前向广东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关于理顺东莞市虎门港有关管理体制问题》的建议时表示,建议省政府重新考虑修订粤府办有关文件,使其符合国家“港口法”有关要求,消除人为制约,营造珠三角各港口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管理体制陈旧过时
陈成稳说,珠江出海航道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带和水上运输的重要走廊,是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珠海等五市港口对外进出口的主要通道。但珠江出海航道的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现阶段港口的发展,严重制约了包括东莞市在内的珠三角地区的港口建设,导致虎门港开发建设进展十分缓慢,滞后于东莞经济发展对水路运输的需求,良好的深水岸线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陈成稳认为,这些管理体制的制约主要包括受到珠江出海航道、锚地、引航、通讯调度等“四统一”以及“零水域”的制约。虽经省政府文件批准,但它与“港口法”的宗旨和交通部相关的规定是相矛盾的,而且和目前珠江口船舶航行安全管理的现状不符,致使虎门港在开发建设中遇到了许多限制和困难。
陈成稳表示,请省政府重新考虑修订有关文件,使其符合“港口法”有关要求。由省级港口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各港口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及公共事务的统筹管理。珠江水域优良港口资源是广东人民的宝贵财富,应该得到公平利用和合理开发,应尊重各港口发展的现实,根据优势互补,遵循市场引导、公平、公正的原则,消除人为制约,共同营造珠三角各港口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达到互惠、共赢、协调发展的目的,共同促进珠三角港口群的和谐发展。
尊重行政区域管辖权
陈成稳认为,在港口管理体制上应将涉及跨越多个城市、多个港口的公共性工作,如珠江口进港主航道的建设维护和调度管理、出海航道航行、进出港顺序的安排、锚地的使用申请和安排、船舶遇紧急情况所采取的紧急措施、灾害性天气的防范与抗御时的行动等,交由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省港航管理局统一指挥。
陈成稳说,本著“一港一政”、“一港一引”的原则,尊重行政区域的管辖权,将各行政区域内水域划归所在行政区域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由东莞市负责东莞辖区以内水域范围的港政管理及虎门港至珠海桂山岛的引航工作等,消除虎门港开发建设的人为制约,保证虎门港水、陆港政的完整性,保障虎门港水域的正常运输秩序和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