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国海关将启用统一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原有的三种手册停止使用。汕头海关提醒关区加工贸易企业,注意及时到海关核销旧版加工贸易手册,并可根据自己的生产规模选择普通型或加厚型的加工贸易手册。
据了解,2006年1月1日起停用的3种手册是原企业使用的《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合同所需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等,此前已备案核发的《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至核销完毕。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对现行加工贸易纸本手册的格式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手册页面设置更为科学,分为普通型和加厚型两个版本,内容包括经营企业情况表、加工企业情况表等7项。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