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至马来西亚货物海运单上显示收发货人及货物明细资料的通知
www.jctrans.com 2008-12-12 10:23:00
致各订舱客户: 接马来西亚代理通知,马来西亚海关将对所有船务代理即刻强制执行以下相关规定: A. 海运单上必须清楚标明和编号每一件装船货物的包装细节内容, B. 海运单上必须清楚注明发货人和收货人的称呼。如:全称,公司注册号码,地址,电话号码与传真号码。 如以上规定未予有效执行,马来西亚海关将有权采取以下行动: • 禁止货柜通关 • 货柜将被海关扣留以作进一步调查 鉴于以上情况,烦请各订舱代理在订舱时,务必按马来西亚海关规定,提供具体收、发货人以及货物详细资料,以便货物到港后能顺利清关。 以上特此通知,敬请注意!谢谢。
中海集运浙江公司 亚太部 2008-12-11 点击下一页进入全球海运费查询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