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有关部门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1998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燃油税的议案。同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但修正案曾经两次遭否决燃油税也跟着被推迟。到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才通过《公路法》修正案正式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1998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是全面清理和规范收费,逐步实行“费改税”。
2001年1月4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经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该税种;当时有消息称,2001年下半年燃油税肯定会开征。
2001年6月6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演时曾对燃油税下马给出了解释。目前问题是油价太高,28至30美元/桶去年还是25美元/桶。因此原定下半年实行但现在看来要推迟。
到了2002年初,金人庆则再次声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而在调离国家税务总局时,时机仍未到来。
200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透露,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就燃油税的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测算,取消养路费、开征燃油税的工作已经进入审批程序之中,一旦时机成熟将适时开征燃油税。
当年5月,市场又传出“燃油税”将于6月份正式开始实施的消息,但结果证明不过是又一次猜测而已。
2005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展中心的报告称:我国已经制定征收汽车燃油税的方案,并将择机在全国公布推行。
2007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其中再次提出将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适时出台燃油税”。
2007年9月,乘用车信息联席会议上,记者向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秘书长饶达提出有关燃油税是否可能根据目前油价改革出台,饶达表示:“现阶段的准备条件足够具备燃油税开征。”
2007年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地税司副巡视员曹聪在网络公开答疑时表示,我国今后要开征燃油税,替代养路费。曹聪表示,按照有关方案的设计,今后对汽油、柴油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将同时停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