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的物流产业,以提升经济运行总体的质量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加入WTO则为此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但迄今为止,我们对物流产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甚至还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虽然对什么是物流企业已经有了一个标准的定义,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该定义还存在许多值得商榷之处。事实上,由于物流管理服务在我国的实践还很不够,又恰逢我国正在经历经济体制的转轨和企业制度的改革,因此,有关物流产业的规模和结构,问题和目标,以及它对宏观和微观经济的作用和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就显得比较单薄。没有共同的理念就不能发展共同的事业。毕竟物流管理的理念和实践在我国的推广已有二十余年。现在,应该是明确定义,统一认识和合力推进的时候了。
一、我国物流产业研究现状之扫描
就目前我国物流产业研究的现状来看,各界对物流产业属于服务业或“第三产业”的范畴是没有什么争论的。因为物流企业为市场提供的是以运输管理和仓储管理为核心的客户服务;为企业提供的是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市场营销支持,即物流管理服务。
但是对物流产业自身的范畴,即什么样的企业或哪些类型的企业属于物流企业就有不同意见了。
1、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
在具体考察我国物流产业研究现状之前,先来简单考察一下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的关系将是非常有益的。
毫无疑问,物流企业共同构成所谓的物流产业。因为物流企业的微观运作共同构成了物流产业的宏观走向,进而为所谓宏观政策的调整提供市场的依据。所以,如果我们要从宏观的角度来讨论发展物流产业,实际上首先就要在微观的层面上来研究物流企业的发展。无论如何,物流企业是物流服务市场的主体,物流服务的运作是企业的行为。因此,对物流企业的定性研究是确定物流产业是否能够独立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基础。
换句话说,物流企业的界定明确了,物流产业的边界也就随之划定了。但是,要明确物流企业的边界,就必须首先界定物流企业的独特的功能性活动。即首先要对物流(物流管理)有一个科学的定义,以建立研究问题和发展市场的共同平台。这个问题在拙作《论物流理念研究》(《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年2期)中已经有了详细的讨论。
笔者的基本看法是:应该考虑直接接受美国CLM对物流管理的推荐性定义。物流管理是企业行为和客户服务的手段。物流企业的产品就是物流管理服务。物流管理的理念是不断发展的。
2、对物流产业界定的几个主要观点
归纳起来,目前对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的认识有以下几种:
(1)、有的认为单纯的运输、仓储和货代等企业不是物流企业,因为物流的运作是管理服务。只有那些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3PL)才能够算作物流企业。也有的认为传统的运输、仓储和货代等企业都应当算作物流企业。
(2)、《物流术语》国家标准(2001)对物流企业的定义是: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
(3)、有的认为物流不能算作一个独立的产业,运输、仓储、货代、船代等早就作为独立的产业或行业而存在。如果物流是一个独立的产业,它的边界在哪里?它的投入和产出又是什么?还有的认为物流业属于更大的商贸流通业的范畴。
(4)、国家计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的汪鸣先生(2002)则提出物流产业是“复合产业”的概念,认为物流产业是“专门从事物流活动的企业集成”。
这些不同认识之间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3、物流产业家族有太大之嫌
许多人是根据我国2001年4月17日颁布的《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中对物流的定义来理解物流产业的。该定义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所以,除了传统的运输、仓储、以及货代和港口企业早就自认为属于物流企业以外,物流园区、物流基地或物流中心是属于物流业的。我们还常常看到快递企业属于物流企业,邮政要属于物流企业,包装业应属于物流业,分销连锁企业也要属于物流企业,批发零售企业都要转型为物流企业,甚至交通运输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物流业的。此外,还有所谓流通加工业,物流配送业,物流信息业等提法。这必然使得物流企业以至物流产业的独立性受到质疑。
以包装业为例,我国目前有包装企业2万多家,300多万个就业岗位。整个包装行业每年承担着3万多亿国内商品和8000多亿美元出口商品的包装任务。包装工业产值超过2300亿元。以包装材料制造为主的包装业怎么可能属于物流产业呢?实际上,作为物流服务功能性活动的包装,主要是指货物运输和仓储过程中的防护性和便利性包装,以及相关技术的应用。如托盘技术,堆码技术,配载技术,可回收料斗技术,集装箱运输技术,以及相关的信息应用技术等。
流通加工业本身的表述和界定就存在问题。究竟是流通业还是加工业呢?众所周知,流通业和加工业分属于服务业和制造业。虽然目前许多制造业企业已经将物流和分销、客户服务和技术支持等业务外包(Outsourcing)看作是企业最重要的商务竞争战略,许多物流企业在增值服务的拓展方面业已经为制造业企业的非核心业务外包提供了市场和技术支持条件,出现了制造业企业尤其是所谓合同制造商(Contract Manufacture)和物流企业边界模糊的情况,但是否可以据此就认为已经出现了新的产业部门,恐怕为时尚早。如果可以的话,将其定义为物流增值服务业,或直接定义为增值服务业,既不失其产业特性,又明确其产业归属,应该对这种物流服务模式的定型和发展更为有利。顺便指出,如果把《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中的“流通加工”改为“增值服务”可能跟该术语的内容表述更为贴切,也不会使人产生误解。
物流配送业又是做什么的呢?众所周知,配送服务是物流服务的一种方法。物流管理中包含了对配送作业的管理。所以,说物流配送就如同说家电彩电,或营销促销,或运输空运等一样,非常令人费解。依照这样概念层次混乱的术语,恐怕很难为配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指导,也不利于同层次物流服务运作之间的彼此协调。所以物流配送是不会成为一个独立产业的。物流就是物流,配送就是配送。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在物流服务业的旗下单立一个含义明确的配送服务业。要知道配送服务业的发展可是前途无量啊。
必须指出,在对物流产业或物流企业的理解和界定中,许多人对物流功能性活动进行了不恰当的泛产业化的理解。好像物流定义中的七项功能性活动就是七个行业。事实上,功能性活动从企业经营运作体系中分离出来,由独立的企业来承接,并要进化到产业或行业的层次,必须取决于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化分工协作体系的发展。所谓产业化就是工业化的进程。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物流产业的旗下,定义中的七项功能性活动中,运输、仓储和(装卸)搬运是既在的产业部门;配送和信息处理(更确切的表述应该是信息服务)有望在不远的将来取得自己独立的产业地位。至于(防护)包装和流通加工要成为独立的产业形态恐怕还要假以时日。但物流业绝对不是这些行业和功能活动的简单组合。
物流业的范畴会随着市场需求的发展而不断扩展。
二、原因分析
在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的界定方面之所以产生认识上的巨大偏差,至少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原因:
1、物流服务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
现阶段我国物流管理运作的绝大部分还是货主企业自营的。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力量还非常弱小。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美国美智管理咨询公司(Merser)2002年初对我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进行的联合调查发现:2001年我国的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估计约为400亿人民币,且市场相当分散。目前还没有一家3PL企业拥有超过2%,即年物流服务收入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市场份额。同时,只有约15%的国内企业外包物流服务。
2、旧体制的结构和思维定势
我国目前对物流产业发展和物流企业的运作同时有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交通部、铁道部、外经贸部、民航总局、邮政局,甚至包括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的参与和管理。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有关各方对物流产业的认识和所实施的管理必然采取不同的视角,也可能具有部门利益的背景。除了各部门分口设定有关的物流市场准入门槛外,最典型的就是货代企业(Freight Forwarders)和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 Common Carrier,NVOCC)分属外经贸部和交通部审批。
应当说,有关既得利益各方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对未来的结构和利益调整预期做出反应是情理之中的事。这种反应如果引导得当是能够产生物流管理新思维并形成推进我国物流产业发展之强大动力的。
3、物流企业的标准定义过于宽泛
实际上,我国《物流术语》国家标准对“物流企业”有一个专门的定义。但这个定义不仅不能为我们理解物流企业的特征提供充分的信息,反而更加使人感到物流企业的不确定性和难以把握。标准第12条给出的“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就是物流企业的定义,无疑是要把所有的企业组织都收编到物流产业的旗帜下来。物流产业的边界在无意中被无限扩大了。
众所周知,从事物流管理活动是任何企业与生俱来的基本功能。甚至在还没有物流概念的时候,企业就在从事物流活动。原先的那些管理运作,如货运管理和运输、仓储和存货管理等都是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可能管理运作的水平比较低)。物流管理理念的出现,只不过使得企业能够从客户服务、发展战略和市场竞争的新视角来重新认识物流活动并更有效的组织物流运作,以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和增强企业竞争优势。从来还没有因为企业自营车队和仓库,而要被划入运输业或仓储业的。
试想:连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交通和通讯设施——都已经作为“物流基础设施”被纳入了物流产业的范畴,那至少从事仓库建造的建筑企业也会在不远的将来被纳入物流的范畴。按照这样的理解方式,为计算机制造机箱的金属加工企业和为显示器制造塑料外壳的塑料加工企业也应被纳入信息技术产业的范畴。虽然这都是不可能的,但现有对物流企业的定义给人们留下的联想空间实在是太大了。
4、六部委的《意见》影响广泛
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在2001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认为:现代物流泛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的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该《意见》的影响是广泛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长丁俊发先生(2002)在《中国物流》一书中将其列为“改革开放以来最有影响的物流政策性文件”之首。
5、“物流配送”属于“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国家在2002年3月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把“物流配送”和“代理公司(船舶、货运、外轮代理、广告等)”至少是暂时寄存在“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名下。一些来自高层的以“发展现代流通业”为主题的讲话或材料,实际讲的却是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内容,或者反过来。因此也就呈现出一种要用现代流通业来融合物流业的趋势。这就为物流业属于商贸流通业或现代流通产业的说法,提供了间接的依据。
6、原产业分类结构的影响
我国原第三产业第一层次的流通部门中就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等。而其中至少是交通运输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是与物流产业直接相关的。
显然,一个无所不包的产业肯定不是一个独立的产业。
三、物流产业的“立业”
1、“立业”不等于“列入目录”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物流产业能不能算作一个独立的产业和物流产业是否得到了官方的体制性承认——是否纳入了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目录,是否纳入了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是否纳入了国民经济的统计序列等——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
应当说“物流产业能不能算作一个独立的产业”这个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因为物流服务企业已经是客观的存在。愈来愈多的生产制造和批发零售企业为了降低物流服务总成本,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愿意把属于非核心业务的物流运作外包出去。物流管理的功能对宏观(对GDP 的贡献)和微观经济的作用已经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物流产业已经是一个客观的存在。
实际上,这个问题实质要问的是物流产业为什么还没有纳入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目录里去。这是一个在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中,新生产业为谋求更好更快的发展必然会提出的一个典型的问题。
其次,不能因为现有物流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不能因为在我国现有的经济体制框架内物流服务运作分散在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不能因为我国物流服务市场还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不能因为我国的第三方物流的规模还很小就否认我国物流产业的客观存在。事实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分工协作体系的发展,原有产业分类的重新调整是不可避免的。
至于政府现阶段如何进行宏观的产业结构分类和是不是进行物流行业的分类统计,那是政府的事情。倒是物流管理行业协会的作用对物流产业的发展非常关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是沟通企业与政府的有效通道。从为物流企业服务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种第三方服务。当然,支持行业协会的工作,提高行业协会的市场地位,增强行业协会的沟通话语权也是我们所有致力于发展物流产业的物流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立业”不要急于求成
我们是不是因为急于要确立物流产业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地位而忽视了某些基本的原理呢?
众所周知,产业分类的调整肯定落后于产业本身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一些老的行业消失了,一些新的行业产生了。
如美国于2001年开始实施《北美产业分类系统》(NAICS)就新增加了光缆制造业、蜂窝通讯业、计算机软件复制业、环境咨询业、床上早餐旅馆业、仓储俱乐部业和信用卡保险业等新产业。毫无疑问,这些新的产业在被列入独立的分类目录之前肯定是隶属于或包含在老的产业或行业之中的。
我国于200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则考虑了已经加入WTO的背景,新增了大量服务业方面的经济活动类别。如“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制造业则减少了26个门类。取消了“邮政通讯业”门类,并将“邮政业”并入“社会服务业”,其余的则并入“信息技术产业”。“城市公共交通”被归入“交通运输业”。新设“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运输代理服务”,“移动通信服务”,“足底按摩和泡脚服务”,等等。显然,这些新行业的出现要早于它们被列入《国家经济行业分类》目录的时间。
再如,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就与国家统计局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94)不同。《指引》增设了“信息技术产业”和“传播与文化业”,但未设所谓“高科技业”。《指引》还根据上市公司主要是制造业企业的情况,在制造业门类和大类之间增设了9个辅助性分类。至于企业的行业归属,《指引》规定:如果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于50%,该公司归入该业务对应的行业类别;如果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与50%,但其中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比其他业务收入的比重高出30%,则该公司归入此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类别;否则划为综合类。由此可见,企业的行业属性将根据其业务类别的量变逐步发生行业属性的质变。
事实上,从来没有哪个行业是根据现有的产业分类目录来设计、构造和发展的。即使是从发达国家引进的新产业概念,也要等到国内的经济环境条件具备了以后才能真正发展起来。含有“泡沫”的统计数字并不能够使得新产业在现实经济体系中稳固的扎根。
只要有新的市场需求,新的产业或行业就会应运而生。至于新市场的规模能做到多大,全看企业拓展市场的能力。所以,物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才是物流产业发展的根本之道。
3、“立业”的根本在市场
毫无疑问,产业发展的根基在市场。磨刀业和钢笔修理业之所以没有了是因为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市场没有了。第三方物流企业之所以发展很快就是因为市场产生了愈来愈多的物流管理运作外包的需求。IT外包服务业(IT Outsourcing Industry)之所以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也是因为有愈来愈多的企业要把IT系统的应用服务外包,甚至是离岸外包(Off-Shore Outsourcing )。
物流企业的服务性决定了它必须通过不断的提升服务水平来培育和拓展物流服务市场。所以,对众多的传统储运和货代企业来说,当务之急是尽快提升仓储管理服务(不是仓储作业)、运输管理服务(不是运输作业)能力和一体化管理能力,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延伸服务,逐步与货主企业结成战略联盟。把基础的运输管理、仓储管理和中介服务管理做好做精是物流企业从初级形态向高级形态进化的最根本的途径。
当市场存在不断发展的物流管理服务需求,又有一批企业有能力满足这种变化的需求的时候,物流产业的发展就会获得持久的动力。
当然,要加快物流服务市场的发展和物流产业结构体系的形成,科学的对物流产业进行界定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四、物流产业的界定
1、与物流产业界定相关的几个基本概念
有必要回顾一下三个相关的概念,它们是:产业,企业,行当或行业。
(1)、根据《新华词典》(商务印书馆,2001年修订版),产业的概念有二:一是“旧指私有的财产(多指天地、房屋、企业等不动产);二是“指一切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行业和部门。包括工业、能源、交通运输业、通信业等”。
行当的概念亦有二:一是指“行业”;二是指“戏剧演员分工的类别”。另据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辞海》的解释,行业是“指职业的类别”。
企业的概念是指“从事生产、购销、运输以及服务性活动的法人单位。如公司、工厂、矿山、农场、商店等”。
所以,严格的来说,产业是用来说“物”和“事”的。行业是用来说“人”的产业属性的。而企业则是用来说“人”和“事”相结合所形成的具有“法人”性质的组织机构的。
(2)、在英语中,产业和行业的概念都可以用“industry”来表示,强调的是把人力资源组织起来从事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销售,说的是“事”。但也可以用“business”这个词来表示“行业”。这时强调的是一个人所从事的“职业”,这与中文的概念是一致的。事实上,物流管理和企业管理一样,作为一种职业存在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企业的概念如果用“corporation”来表示,强调的是其公司制的“组织”结构和“法人”的性质;如果用“enterprise”来表示,则强调的是企业组织活动的“计划性”和“风险性”。
显然,无论是我国还是外国,企业都是作为“人”和“事”互动的界面,作为“人”从事生产和销售活动的基础平台而定义的。
2、理解物流产业
在英语文献中与物流产业或物流业对应的词是Logistics industry。但迄今并未见到对Logistics industry的明确定义。
在由David Lowe(2002)编纂的《运输和物流词典》中只有一个“物流供应商”(Logistics supplier)条目。对该条目的解释是:“对那些为制造商,零售商和其他货物供应商提供物流服务的道路运输业者和第三方分销或物流公司称谓的业界术语”。由此可以推论,物流业还是存在的,其基本构成就是运输服务和第三方物流企业。
Hunt Valley Executive Resources公司显然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来解释物流业的。该公司认为物流业就是“运输、物流和供应链系统服务”。这基本上是一个一体化物流服务供应商的定位。
在著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Menlo Worldwide Logistics 公司的网站上专门设有知识介绍栏目“物流业”,但其内容却包括:什么是物流?什么是第三方物流?物流业概要,物流职业经理人的技能和受教育背景要求,以及对物流服务的新的市场要求和第三方物流的未来展望等。在物流业概要中,Menlo Worldwide Logistics 公司所提供的知识包括物流市场的规模,即我们经常引用的美国和全球物流支出的规模和结构;美国第三方物流的规模和结构;以及若干对企业物流外包态度的调查分析结果。显然,该公司为读者提供了理解物流产业的比较全面的框架。也反映了该公司是从物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物流运作在企业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两个层面上来理解物流产业的。
虽然我们并不知道物流产业的确切的定义,但综上所述,可以获得五点启示:
(1)、物流产业或物流行业这两个概念是可以通用的。在实践中也往往简称为物流业。
(2)、要开展对物流产业的研究或界定物流产业的范畴,必须在物流企业这个市场主体的基本平台上来展开。换句话说,对物流企业的研究就是对物流产业的研究。物流企业的范畴界定了,物流产业的范畴也就随之确定了。
(3)、物流管理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的职业生涯。
(4)、如果把提供物流管理服务的企业集成看作是物流产业或物流服务业大体上是不会错的。
(5)、物流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就如同所谓路,原本是没有的,走的人多了,就有了。又有哪个新兴市场的发展不是如此呢?
3、对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的定义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的定义:“一个行业(或产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再根据产业分类定义的一般结构法则,如运输业即交通运输业就是指国民经济中从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社会生产部门;制造业即加工工业是指对农业和采掘业所生产的原料或半成品进行加工的工业部门的总称,我们可以把物流产业定义为:
物流业即后勤服务业是指从事生产和营销服务保障的所有服务单位的总称。
同时,我们可以把物流企业定义为:
专门为市场提供物流管理服务的企业。这类企业的集成就是物流产业或物流行业。
以产品为中心的物流服务体系将是物流产业最显著的结构特征。以客户为中心的物流服务模式将是物流产业最显著的运营特征。以降低物流总成本为中心的物流服务运作将是物流产业最显著的效用特征。
由此可见,能够为客户提供阶段性或全程性物流管理服务的,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物流管理解决方案的,能够为客户提供运输管理服务或仓储管理服务的企业都是物流企业。包括那些拥有或不拥有实体储运资产(能力)的企业;那些具备了物流管理服务能力的运输和仓储企业,那些专门从事多式联运整合营销的企业;那些专门从事物流解决方案设计的咨询企业;那些专门从事物流信息支持和管理服务的企业。
物流企业就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3PL)和所谓第四方物流服务供应商(4PL)。即那些与客户企业在某种层面上建立起伙伴关系,战略联盟关系或合同外包关系的物流服务供应商。
五、对物流产业未来结构体系的展望
可以预见,在经济全球化大潮的推动下,在物流服务市场逐步成熟的时候,物流管理服务将在市场体系中取得独立的产业地位,并逐步细分为不同的物流行业体系。
这个体系将包括:食品物流服务业,其中又包括冷藏食品物流业、生鲜食品物流业、包装食品物流业等;汽车物流服务业,其中又包括零部件供应物流业、整车配送物流业等;化工物流服务业,其中又分为液体化工产品物流业和气体化工产品物流业等;石油产品物流服务业,其中又分为原油物流业和成品油物流业等;钢铁物流服务业;矿产物流服务业;危险品物流服务业;设备物流服务业;药品物流服务业,IT物流服务业;服装物流服务业;粮食物流服务业;花卉物流服务业;废弃资源物流服务业;物流信息服务业;物流装备服务业;物流咨询服务业;等等。
同样可以预计,现有的运输业、仓储业、以及各相关的物流中介业都将归入物流产业的旗下,并逐步融入以产品物流为中心的物流管理服务体系中去,作为特定产业链或价值链的后勤服务资源而存在。
还可以预计,独立的“物流服务业”或“物流管理业”应当在国家下一次修订《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时候被列入目录。
然而,这一切都取决于物流企业持之以恒的物流管理服务创新。同样也取决于政府所创建的放开市场,鼓励竞争的政策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