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提单
(一)提单(B/L):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二)提单的作用、功能:1、提单是一张货物收据;2、提单是一张物权凭证;3、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三)提单分类:按是否装船分: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装船提单;按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批注划分: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按提单中收货人栏填写方式划分:记名提单、指示提单、不记名提单;按不同运输方式划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多式联运提单;按提单内容的繁简划分:全式、简式提单;按签发提单时间划分:倒签、顺签、预借提单;其他各种特殊提单:舱面货提单、包裹提单、最低运费提单、并提单、分提单、交换提单、过期提单。
(四)提单的份数:提单有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之分。副本提单只用于日常业务,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集装箱提单正面条款:(1)确认条款。(2)承诺条款。(3)签署条款。
(六)货主托运危险货物注意: (1)提供危险货物的详细情况;(2)提供运输时应注意的事项和预防危险的措施;(3)满足有关危险货物的运输、保管和装卸方面的特殊要求;(4)货物的包装外表应有清晰、永久性的标志。
(七)制约托运人的责任条款:①不知条款;②铅封完整交货条款;③货物检查权条款;④海关启封检查条款;⑤发货人对货物内容正确性负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