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一经开标,即转送到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企业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对投标书初步审查;
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书是否编排有序。
审查是否有计算错误: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投标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可以拒绝其投标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审查投标书是否实质上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有无重大偏差。
详细评标: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不得采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分为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两个方面。
技术评审内容:对招标文件中的质量、技术说明或要求(包括图样)的理解深度及响应程度。进度计划或交货期限的有效性、科学性及严谨性。 项目实施能力、经验及质量的控制与保障措施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包括分包单位)。 在技术方面建议的可行性和有效(效益)性等。
商务评审内容: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投标报价构成是否合理。经营成果、财务能力和资信程度。投标商对支付条件的要求或给招标商何种优惠条件。
编写并上报评标报告; 在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不仅要推荐中标候选人,而且要说明这种推荐的具体理由。评标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的评价,技术、经济风险的分析。
对投标人技术力量、设施条件的评价。
对满足评标标准的投标人的投标进行排序。
需要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