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公司: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民航局关于做好该规章实施准备工作的总体部署,国内航空公司、机场已按照规章要求,将投诉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并报送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现将国内航空公司、机场公布的投诉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汇总情况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附件
国内航空公司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汇总情况.xls
国内机场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汇总情况.xls
运 输 司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