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交通运输部对近期申请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通过资质许可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6年7月5日
注:通过新申报的企业请联系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确认后领取证书,届时请领取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明。原资质等级为乙级的,携带乙级证书正本原件1件和副本原件2件;原资质等级为丙级的,须将丙级资质证书原件交省级质量监督机构,携带省级质监机构出具的证书回收证明。同批次未在通过名单上的企业,许可结果为不通过,不通过理由已在前期评审情况公示期间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