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加快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我部委托咨询评估单位对申报“十三五”期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资金的项目进行了咨询评估。经统筹研究,按照《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将拟安排车购税资金支持的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与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联系。
附件:2017年拟投资补助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表.docx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