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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御2014年第16号台风“凤凰”相关工作的通知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4-9-23 15:56:00 交通运输部

导读: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测,今年第16号台风“凤凰”(强热带风暴级)的中心已于9月21日10时左右在台湾省恒春半岛南部沿海登陆,登录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82百帕。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江苏、浙江、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上搜救中心,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海事局,东海救助局,上海打捞局,东海第一、第二救助飞行队:

  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测,今年第16号台风“凤凰”(强热带风暴级)的中心已于9月21日10时左右在台湾省恒春半岛南部沿海登陆,登录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82百帕。预计“凤凰”将以2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偏北方向移动,强度有所减弱,将穿过台湾岛,然后逐渐向福建北部到浙江中部一带沿海靠近,并将于22日白天在浙闽交界附近到浙江中部一带沿海登陆(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级)。为做好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应急值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4年度防汛抗旱和防台工作相关部署,全力做好台风“凤凰”的防御工作。

  二、密切监视,强化预报预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实时跟踪“凤凰”的最新动态,密切关注天气海况变化趋势,采取多种方式提前向涉海作业人员、社会公众发布水上和道路预警信息,宣传防台风避险常识,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外来旅游度假和务工人员尽早做好应对准备。

  三、以人为本,强化转移避险。督促做好海上船只回港避风以及海上作业、养殖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海事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提醒海上作业船只、人员回港避风,特别要做好工程船、长期锚泊船和新造船的防台和人员撤离工作,各海上搜救中心要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和渔业部门组织海上养殖渔排进港避风。各港口管理部门要督促港口企业根据台风动态,合理安排生产作业。

  四、统一指挥,强化协调配合。交通运输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与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按照台风防御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公路、桥隧、施工工地等各方面的防台措施,做好水毁公路、桥涵的应急抢通工作,确保防台风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五、科学调度,强化自身防护安全。交通运输、海事、救捞、港航等单位要切实做好自身车辆、船舶和飞机的安全防护工作,在做好巡航、值班待命的同时切实维护自身安全。

  当前正值防汛防台关键时期,工作任务极为艰巨。各单位要在已有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交通运输部

   201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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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交通运输部,台风,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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