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第5号令),我部委托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对参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检测的机构组织实施了专家复评审。现将已通过专家复评审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审查检测机构评审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接收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反映。联系人:闫剑宇,电话:010-65293435,传真:010-65292740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审查检测机构复评审合格名单.doc
交通运输部运输司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