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厅质监〔2007〕246号),我部对申请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复查的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通过复查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章)
2012年7月24日
注:请于2012年8月15日后联系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电话010-85113181)领取证书。届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明和原资质等级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