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关于对承运海关监管货物企业年审的通知
www.jctrans.com 2010-3-30 15:11:00 天津海关
各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转关运输企业: 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要求,根据我关实际情况,决定于2010年3月起对我关批准注册的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企业进行年度审核。根据年审情况,对2009年企业承运资格进行重新认定并换发新版单证。具体规定如下: 一、年审内容 1、企业是否有严密的、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按海关规定设立有关帐册,以及企业内部微机化管理程度。 2、在2009年工作中,企业是否严格遵守海关规定积极配合海关做好转关运输工作,有无发生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事; 3、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电话等变更情况; 4、企业运营业务量、车质状况、驾驶员情况; 5、海关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二、具体措施 1、根据有关规定,本年度年审对承运海关监管货物企业实行“动态调整制度”; 2、《注册登记证书》、《汽车载货登记簿》、《准载证》、《资格证》有丢失的,暂不通过年审; 3、连续1个季度未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不予通过年审; 4、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未通过交管部门年检的车辆和驾驶员不予通过年审; 5、逾期不予办理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取消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资格; 三、企业需提供的年审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2、填写《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企业年审登记表》; 3、备齐《注册证书》、《准载证》、和《汽车载货登记簿》并按海关编号顺序排列; 4、箱式货车应提供船级社对集装箱的《批准证明书》复印件; 5、银行担保期限已满的企业须重新提供银行担保。 四、年审工作的时间、步骤: 1、自即日起为准备阶段,填写《承运转关运输货物企业年审登记表》、《转关企业车辆情况调查表》、《转关企业驾驶员情况调查表》; 2、3月22日至4月15 日为年审换证阶段,将《承运转关运输货物企业年审登记表》、《转关企业车辆情况调查表》、《转关企业驾驶员情况调查表》、《注册证书》、《准载证》、《汽车载货登记簿》送交海关,海关按照年审标准逐一审核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年审通过的将换发新证; 3、4月15日至30日为收尾阶段,处理特殊情况,解决遗留问题。 联系人:张颖 孙立志 电 话:65206303 地 址:天津海关总关大楼A601(开发区宏达街15号)
天津海关监管通关处 二O一O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