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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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历史悠久,始建于1861年。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与英、法两国签订《北京条约》,规定了“三口通商”。天津被辟为“三口通商”的口岸之一。第二年,清政府在天津设立津海关。 津海关创办了中国近代邮政制度,发行了中国第一套邮票——“海关大龙邮票”。1888年,时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李鸿章为津海关赐书匾“津海新关”,此匾作为国家级珍贵文物收藏在天津海关关史陈列室。 新中国诞生后,1950年2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津海关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从此,天津海关获得了新生。 天津是我国北方和环渤海区域重要经济中心、“三北”地区主要出海口、欧亚大陆桥头堡和首都北京的海上门户。在这样一个重要口岸,天津海关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成为海、陆、空、邮监管门类齐全的正局级直属海关,下设19个部门、6个隶属海关、5个直属单位,并设有5个海关总署派驻单位,截至2005年年底,共有干部职工1466人;监管面积1.1万多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00多公里。 天津海关主要从事以下几项业务: 一、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二、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和各种进出口管理规定 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部门,天津海关执行着国家十几个部委100多项贸易政策,涉及进出口货物许可制度、配额管理、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等。 三、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 四、监管加工贸易和保税货物 五、编制海关统计 天津海关充分发挥海关进出口统计监测预警作用,及时向海关总署、天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口岸外贸进出口情况分析,为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此外,还为企业和外商投资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六、打击走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