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围绕中国企业如何看待社会责任认证交锋激烈
在9月7日至8日举行的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来自政府部门、企业界以及业内专家的“履行社会责任是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捷径”和“企业社会责任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贸易保护工具,企业警惕盲目认证陷阱”两类观点交锋十分激烈。他们的辩论使近年来有关中国企业如何看待社会责任认证的争论进入白热化。
国际竞争需走社会责任捷径
“自从1998年开始接触来自跨国公司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要求以来,我们从一开始的抵触、消极应付,到如今积极实施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一个外向型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过程。”在广东开平侪达制衣担任总经理的张毅生说。在企业内推行社会责任的实施让员工在职时间变长,劳动效益逐步提高,产品质量稳定,员工单位时间内的收入也有所上升,最重要的是,每年都能够吸引新的跨国公司采购商前来联络,帮助企业扩大市场。
“发达国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却已经通过跨国公司的商品供应链以及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传导到了许多中国企业。”商务部部长助理易小准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在商业管理和实践中正趋向主流化。价廉物美将不再是未来市场竞争的不二法则,只有对员工,对环境和对社会高度负责任的“价廉物美”才具有可持续的国际竞争力。
曾一度不被人重视的企业社会责任现在已经成为企业运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品牌形象和财务表现。
社会责任有贸易保护之嫌
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纪明波以社会责任标准之一SA8000为例,对其衡量中国企业的不公平性和其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内涵提出了质疑。
他表示,从1997年到2004年7月,我国先后有8000余家企业接受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核,被要求通过SA8000认证,截至2005年3月,全球仅有655家企业获得认证,其中中国有94家,占总数的14.19%。作为一种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SA8000以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权利等作为重要目标,涉及包括童工、强迫劳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等9项核心内容。
“但是,我们必须也看到SA8000产生的复杂经济政治背景,认清SA8000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纪明波举例说,比如SA8000中有关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的内容,不完全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另外,能否通过SA8000认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能否取得订单,把“劳工标准”、“人权标准”和贸易挂钩,这将阻碍相关产业的发展,减低我国人力资源和成本优势,削弱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张锡安表示:“我们协会在考虑社会责任标准的认证时,坚持认为企业不能盲目申请国内外社会责任认证,也反对有些认证机构出于商业考虑,对企业进行片面的误导。”
社会责任寻求法制化出路
从各进出口商会掌握的情况来看,大中型出口企业由于管理比较规范、具有相对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愿意投入相应成本;而中小型企业资金匮乏、信息缺失的现状使得其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性较弱。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表示,为社会责任立法,将社会责任上升到法律高度,政府作好监督工作,并强化企业自律机制,才是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现状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