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夏天,起草12年未果的《反垄断法》突然加快立法进程,让崇尚“竞争”的人们欢欣鼓舞的同时,却忘记在它面前仍有重重难关。
上周六,《反垄断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快出台的时间是今年末、明年初。
提速已经开始,草案内容更是超出人们意料地全面,它涉及所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跨国公司并购造成的垄断,甚至包括对行政垄断的禁止。
非常理想的内容设置,但是也因为太理想,这部法律如何实施到位就成了问题,至少有两大症结堵住《反垄断法》的前进之路。
首先,这部法律还没有一个独立的主管机构。在长达12年的“起草”时间里,仍然不能说清到底应由哪个部委主导该法律的出台,是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还是国家发改委?它们都提出了出台和实施该法律的种种方案。
其次,《反垄断法》影响巨大,它带来的是市场秩序的重新调整。因此,实施起来的难度显而易见。
《反垄断法》管理着市场经济最本质的内容——竞争。让我们数一数缺少竞争的行业,电信、公路、民航、金融……《反垄断法》出台是否要引发国企改革提速?而面对行政垄断,由于涉及各地政府对各行业发展的态度和影响力,要解决的更不仅仅是经济决策问题。
现有的垄断难题考验着《反垄断法》的效力,成为它能否真正出台的最大阻碍。如今,加速立法已经传递出一个信号:国家关于各大行业的改革将全面铺开,否则,这部法律即使出台,效力也将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