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举行的国际贸易争端分析会上,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霍建国透露,商务部正在考虑修改中国进出口管理中的预核签章制度;同时,将着力从规范出口企业的经营行为入手,以有效遏制恶性竞争。
2003年,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发布第36号联合公告规定,宣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对单缸柴油机、双筒望远镜、蜂蜜、苹果汁等六类36种商品试行出口预核签章管理。预核签证作为对中国货物进出口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自此确立,其目的在于防止出口企业之间因恶性竞争而导致低价倾销,维护出口秩序。
2005年以来,中国维生素C企业和菱镁矿企业接连遭遇美国企业的反垄断起诉,后者指责中国企业“通过会议和协议操纵出口量和出口价格”,使得颁布预核签章相关规定的商务部以及负责审核签章的有关商会陷入尴尬境地。目前,这两起反垄断案仍在审理之中。
商务部有关人士承认,此次修改预核签章制度,确有避免国外法律诉讼的考虑。据外贸司副司长霍建国介绍,预核签章所涵盖的商品将纳入自动登记管理办法中;商会仍会履行有关职能,但监督内容将更为丰富,同时参照各项指标,如与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产业政策相结合、与外贸信誉体系的建设相联系等。
同时,霍建国表示,防止企业间的恶性竞争,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关键要从产业链的上游抓起,企业要尊重劳工法和注重保护环境。
他还透露,商务部正在计划设立举报中心,由公众监督并举报进行恶性竞争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