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自诩“自由贸易至上”的美国,至今却依然在行使着具有浓重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伯德修正案》,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不可否认,《伯德修正案》为美国的企业主们谋取了巨额补贴。根据欧盟委员会的统计,自2001年以来,美国已经以这种方式向美国公司补贴了7.5亿美元。这项以向美国的冶金企业老板和大农场主提供资助为主要目的的议案为美国公司进一步实施贸易保护主义铺平了道路。
很明显,美国出台《伯德修正案》的用意是希望调动民间力量来帮助政府推行贸易保护政策。对于美国政府而言,这样做既省力又省事。一方面政府只要通过法律,建立机制,就可以放手让市场去保护自己的利益,不需要政府出钱又出力;另一方面政府出面保护市场往往吃力不讨好,既然市场有保护自己利益的渠道,就算不能称心如意,账也不会算到政府头上。
议案的实施,对提出反倾销的美国企业来说可谓一举两得。首先,惩罚性关税要么把对手的产品拒之于美国国门之外,要么迫使外国产品提高市场价格,大幅度降低其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力。其次,反倾销诉讼的成功为参与诉讼的企业赢得了巨额的资金补偿,成为企业获利的重要筹码。这就大大调动了美国企业不惜投入巨额资金和大规模人力炒作反倾销案的积极性,使得美国对其他国家的反倾销案近年来有了大幅度的上升。
然而,反倾销案连连上升的结果,实际上损害了包括企业在内的美国各方利益。一方面,进口产品价格提升,这既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使美国企业不思进取,进一步减弱竞争力,加速行业衰落。同时,反倾销案还诱发了其他国家的报复,影响美国产品出口,对出口行业造成严重损失。
《伯德修正案》从诞生之初就成为各国的众矢之的。早在2003年,世贸组织就判定其违背自由贸易精神,违反了世贸组织的相关法律。内忧外患之下,布什政府也急切希望美国国会撤销《伯德修正案》。然而,保守势力盘踞的美国国会坚持对外部世界的声音充耳不闻。
在理论上,美国的政治家们不可能不知道自由贸易优于保护贸易。但是,一方面,他们要为谋求美国利益长袖善舞,而美国利益是由各个不同的集团,主要是经济集团构成的,在美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相对下降的时代,那些商业集团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是相互冲突的。另一方面,美国推行的是“选民政治”,政治家们的利益往往与某些大型财团的利益紧密相连,因此迫于国会选举的政治压力,他们不愿有所改变。
说到底,《伯德修正案》所推行的贸易保护政策实际上是美国对世界的一场博弈。格林斯潘早已指出,贸易保护主义盛行,造成的代价将是使全球经济的灵活性受到侵蚀。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的今天,自由贸易已成为各国经济交往的重要动力。畅快一时的贸易保护主义,最终必然被经济发展的滞后和产业的衰落所取代。因此,《伯德修正案》早该退出美国的政治舞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