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王辽平在9月28日—29日举行的“加强内地与港澳贸易投资便利化”研讨会上指出,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使生产要素更顺畅流动,是今后内地与港澳加强合作的重点。当前急需研究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继续巩固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中已经建立的工作机制,并消除制约三地经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互动中的因素。
近年来,内地与港澳经贸关系日益密切。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1~7月,内地与香港进出口总额达702.4亿美元,同比增长20.7%;与澳门同期实现进出口总额9.02亿美元。截至7月底,内地累计吸收香港直接投资项目数247328个,实际使用港资2507亿美元;累计吸收澳门直接投资项目数9483个,实际使用澳资为60.9亿美元。2004年三地GDP分别增长9.5%、8.1%和28%;内地与港澳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达1145亿美元。
自2004年1月1日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全面实施以来,内地与港澳经贸交流与合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香港经济转型和澳门产业适度多元化也得以进一步推进。
货物贸易方面,截至今年7月31日,香港发证机构共签发了6514份原产地证书,通关20亿元港币。澳门经济局共签发137份原产地证明书。服务贸易方面,香港工贸署共核发830份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澳门经济局共核发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217份。
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商务部出台了《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实行网上发放《内地企业赴港澳地区投资批准证书》,下放了审批权限、减少了审批环节,为内地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赴港澳投资提供了便利;与港、澳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供港澳鲜活食物安全卫生及贸易管理问题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港澳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通报。
王辽平说,除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自由化两大内容外,贸易投资便利化也是《安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贸易投资便利化涵盖了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及质量标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和中医药产业合作(澳门为产业合作)等七个重点领域,旨在构建双方政府间的合作渠道和机制,通过官方、半官方、民间的全面参与,拓展经贸合作的领域,降低贸易投资成本,解决两地经贸交流中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