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部部长助理丁伟2006年4月1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外文化贸易的进出口存在严重逆差,并给出四大症结点。
他指,对外文化贸易是近年来新提出的概念,中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走上国际市场,属于刚刚起步。对照前几年中外文化贸易进口和出口十比一的粗略估算,丁伟预计如今这个差距将更大。据有关数据统计,中国和欧美国家的文化贸易逆差甚至达到一百比一。
对于出现这样的问题,丁伟表示有四个原因:首先是观念的滞后,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传统上文化就是文化,做生意就是做生意,很少想到去卖文化;二是中国现在还没有能够吸引人的、能够占领国际市场的文化产品,尤其是被人们广为接受的品牌性的产品;三是中国缺乏能够在国际文化贸易市场上进行创造、生产和推销的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四是法律、政策的鼓励措施和环境方面还有待提高。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已在积极思考和制定相关的办法、条例或者法律,如文化部已制定《关于促进商业演出展览、文化产品出口的通知》,文化部和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国产音像制品出口的通知》等等。
他表示,中国作为东方的一个古老文明,文化产品在国际上仍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如何能将中国五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对外文化贸易的产品,则是所有文化从业人员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