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贸易摩擦形势,民营企业可以从三方面加强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在生产环节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作;在出口环节,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以质取胜的经营策略;善于运用贸易救济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权威人士提出。
以上“三板斧”,是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局长王世春10月23日在中国民营企业商务发展高级研讨会上,给从事出口的广大民营企业提出的建议。
关于在生产环节应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运作,王世春说,民营企业应当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等的要求,要从以牺牲环境、大量消耗资源为代价的数量扩张型向注重质量、注重效益的质量扩张型转变,不断增强竞争力。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情况下,民营企业应当更加注重建立一套完善的、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和规范会计资料库,这将有利于在反倾销调查中及时向外方提供“正常价值”资料,有利于在反倾销调查中保持主动。否则,民营企业即便能够在应诉中证明自己的市场经济地位,但也可能因混乱的财务会计制度,无法提供调查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导致败诉,而令人惋惜。
关于在出口环节实施市场多元化、以质取胜的经营策略,他指出,民营企业应避免出口市场过于集中的状况,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积极、果断地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联合国内乃至国际大公司,走国际化竞争与合作道路。在产品营销策略上,认识到国际市场上价格竞争是建立在非价格竞争优劣上的,注重增加花色品种,提高产品和技术含量和质量,改善售后服务以增大产品的附加值。这是从根本上避免贸易摩擦并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
谈到运用贸易救济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时,他表示,首先,民营企业要积极应诉。欧盟打火机案、欧盟彩电案、加拿大挡风玻璃案和欧盟节能灯案四大成功应对案例,就是民营企业积极应诉最终得以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好例证。应诉就有机会争取有利结果,不应诉则只能遭受损失,这已经成为共识。
其次,企业要充分了解进口调查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争取获得较好的反倾销应诉结果。
最后,企业在应诉时注意团结作战,形成同盟,这不仅有利于信息收集与传递,还有利于解决困扰大多数民营企业的应诉资金短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