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驻澳大利亚经商参处告,10月5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做出判决,撤销7月27日澳贸易措施审议官关于取消澳海关终止对空心钢管的反倾销调查决定的决定,并要求澳贸易措施审议官就此案做进一步研究,依法重新做出有关决定。因此,澳海关关于终止对空心钢管调查的决定继续有效,从而停止了就此案重新启动的一切调查。
2005年4月5日澳海关发布公告,终止对空心钢管的反倾销调查。随后澳钢铁企业向澳贸易措施审议官提出再调查申请,澳贸易措施审议官于7月27日取消澳海关做出的终止调查的决定,澳海关重新启动调查程序。澳相关利益关系方不满澳贸易措施审议官的决定,遂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10月5日澳联邦法院撤销了澳贸易措施审议官的决定,因此澳海关终止调查的决定重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