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06年3月23日欧盟委员会批准对中国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决定,福建省鞋帽进出口商会经过酝酿,于日前发布了措辞强烈的声明,做出激烈反应。
声明表示,“我们认为欧盟的决定具有明显的歧视性,严重违背中国制鞋行业真实状况,根本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也严重违反了WTO的公平贸易原则”。
声明说,“欧盟认定中国鞋业变相接受政府补贴,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欧盟市场进行倾销,对欧盟鞋业构成冲击,以此为由向中国出口欧盟鞋类商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但事实上欧盟委员会此举是“无视、歪曲中国鞋业基本上是市场化运作的事实”,这个决定既伤害了中国鞋业也伤害了欧盟消费者。
福建省鞋帽进出口商会通过此一声明,全面阐释了福建鞋类出口企业对欧盟征税的立场。
中国鞋类出口欧盟不存在低价倾销
声明表示,中国制鞋行业是完全高度市场化的行业,是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来运营的。与同类欧洲鞋相比,中国鞋的价格更有竞争优势,主要原因为:1、劳动力成本低;2、原材料成本也相对较低,尤其是中低档次的产品的原材料以及中国自产的原材料的成本比较低;3、中国鞋的产业规模形成的社会效应和企业效应也是中国鞋价格优势的重要原因。因此,中国中低档鞋的价格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是欧盟企业无法比拟的。这种正常的价格优势根本不是低价倾销,而是正常的、正当的、合理的竞争。
没有对欧盟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声明中说,众所周知,制鞋行业作为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具有向低劳动力成本地区转移的行业特性,为适应形势欧盟鞋业长期以来一直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转移。除少数南方国家外,大部分国家己基本完成产业结构调整转移,将企业发展转向品牌、设计等高端层面,许多企业转为进口商,采取与中国鞋企合作的OBM挂牌下单生产方式。本次欧盟反倾销所涉及大多商品就属此类,中欧鞋企建立了友好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但欧盟委员会为迎合少数贸易保护主义者的不当要求,而对中国鞋企滥用反倾销措施,不仅严重违反WT0公平贸易原则,从根本上也无法达到对其落后产业的保护目的。对中国鞋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不仅损害了中国企业的正当利益,同时也损害了欧盟进口商、零售批发商、原材料销售商、鞋机生产商和消费者的利益。
合作互利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声明表示,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国际化分工越来越细,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占据产业链的所有环节。在鞋业的产业链中,欧盟在设计、技术、设备、品牌和终端销售网络上具有优势,而中国在劳动力、加工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尽管双方有竞争,有摩擦,但双方的合作已经并将继续是主旋律。在世界贸易自由化的今天,制裁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各自发挥优势,通过互利合作达到共赢才是积极解决矛盾的出路。
强烈要求双方进行进一步交涉
对于有可能愈演愈烈的事态,声明措词激烈地表示,“我们认为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实质就是贸易保护主义,具有明显的歧视性,严重漠视中国制鞋行业市场化真实状况,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也违反了公平贸易原则。我们强烈要求欧方公平对待中国制鞋业,重新对本案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与评估,根据WTO公平贸易原则,取消向中国出口欧盟鞋类商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我们强烈要求中国政府与欧盟委员会进一步进行交涉,以维护中方企业的合法利益。如果欧盟委员会仍坚持这一极不公正的决定,中国鞋业还将要求政府诉诸WTO,以求得公平公正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