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临沂托运一宗玉石货品到河南郑州,收货后才发现其中价值11万多的玉石手镯丢失,5月27日,做珠宝生意的刘女士来临沂,向承运货物的物流公司索赔,物流公司表示,该顾客是在收货后发现货物丢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他们也将向公司理赔部反映该情况,尽力减少客户损失。
事件回顾:
托运玉石珠宝,收货后发现少了
5月27日,在前十街与蒙山大道交会处的一家物流公司,刘女士向沂蒙晚报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5月15日,在山西太原做玉石珠宝生意的刘女士来临沂参加会展活动。5月18日,在会展中心参加完活动之后,刘女士就近找了一家物流公司,将参展的物品打包托运到河南郑州。
5月21日上午,刘女士在河南郑州收到货物,签收后,刘女士把箱子拉回柜台,然而打开托运的箱子后,刘女士大吃一惊。“箱子里的玉石、手镯等没有了,只剩下一些价值较低的配件。”刘女士称,当时她便报了警,并且周围几个朋友都作了证。
“本来我要求是货物5月20日送到郑州国际会展中心,结果5月20日下午,周围摊位都摆好货了,我的货物依然没有送过来,于是我便多次给物流公司打电话催促,一直到了5月21日上午6点多,物流公司才把货物送来,当时也并没有按照要求送到会展中心里面,而是直接在门口卸载了货物箱子。“刘女士介绍道。
随后刘女士多次致电物流公司,但是一直都没有解决,5月27日,刘女士来到临沂,与该家物流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客户质疑:
送货的不是发货的物流公司
刘女士表示,到柜台后再打开货箱是做珠宝玉石行业的惯例,所以当货箱从车上卸载下来的时候,她并没有当场开箱验货,另外,考虑在大街上直接开箱也不合适。“我们本来要求就是送到会展中心里面,结果他们直接在路上卸载,签收后,帮我抬箱子的人也提醒我箱子上的锁有问题,当时我没太在意。”
另外,让刘女士感到不满的是收货的物流公司并非是发货的物流公司。“我们发货的物流公司把货物交给另一家物流公司,这中间很容易出问题,当初发货时,物流公司并没有说明会转给其他物流公司,要是知道这样,我们就不发货了。”
物流公司:
客户需提供证据,将积极向总部反映
5月27日,为刘女士托运货物的物流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将该情况反映给了总部,后期将由理赔部进行调查,“我们也不知道顾客发的是什么货物,刘女士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发的是什么货物,并且证明这些货物的价值,另外,刘女士还需要提供收货时的证据。”该负责人称。
针对刘女士的这种情况,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刘女士已经签收,所以很难协调圆满。“她已经签收了,并且拉走了货箱,这其中我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这个情况比较复杂。”
记者 董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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