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在椒江工作的周先生购买了价值2980元的袜子和裤子,并在温岭横峰的畅宇物流公司办理了托运,寄回云南老家送给亲朋好友。没想过了20多天,老家那边打电话说还没收到包裹,这让周先生着急起来了。
“我只是个打工的,2980元的东西对我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周先生告诉记者,他随即联系了托运站的负责人,这才知道托运车辆在昆明出了车祸,奇怪的是,他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件事。“如果我不去了解,估计还被蒙在鼓里。”对此,周先生很生气。
周先生跟办理托运的负责人联系过多次,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谁知对方一直以事情忙等理由进行推脱,一直拖到今年3月底还没得到解决。
几个月下来,周先生多次从椒江赶到横峰进行协商,却始终没有得到答复。为此,他只好求助于温岭城北消保委,希望他们能够从中协调。
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此事展开了调查。在确认事实后,工作人员联系了物流公司的负责人进行调解。工作人员指出,物流公司和周先生之间建立的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按照《合同法》,物流公司没有如约将货物运抵目的地,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最后,物流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同意理赔,但要经过票据核实,并让申诉人提供托运单和银行卡账号,如果确认无误的,公司会如数赔偿,将赔款汇给申诉人。
在此,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办理货物托运之后,一定要妥善保存好托运单和相关票据,以便在产生纠纷时作为理赔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