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山西省食药、环保、安全生产重点行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与此同时,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标志着山西省全面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入新阶段。
一直以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够的问题备受社会关注,由此造成的行政执法机关与政法机关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移案不接、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一直为公众所诟病。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明确部署,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山西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也将其确定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当前,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山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今年3月,山西省委政法委牵头启动相关工作。在深入调研、反复协商的基础上,最终决定今年在山西省食药监管、环保、安监、煤炭、国土、交通运输、煤监等重点行业,利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开展一次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行为,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营造氛围,推动形成审判、检察、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配合紧密、运转高效的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目前,山西省已经成立由省委常委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包括省委政法委、省食药监管、环保、安监、煤炭、国土、交通运输、政府法制办、煤监和公检法等部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领导组确定7项工作机制,具体包括:信息共享机制,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检、法三机关每月分别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查处违法案件及移送、受理、起诉、审判涉嫌犯罪的案件情况,省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对相关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和通报;定期会商机制,党委政法委每季度听取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集相关单位协调、会商,督促案件依法办理;细化制度机制,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检察院分别牵头,在年底前要出台相关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确保案件的办理质量;及时移案机制,分别对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监管渎职犯罪案件及检察机关强化立案监督等5个方面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联合督查机制,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进行督查;责任查究机制,对于发现的有案不移、移案不收、以罚代刑等问题及时查处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要依纪依法处理;宣传报道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记者 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