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法院官方网站“贵州法院网”消息,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顺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术君受贿一案。王术君出庭受审。庭审中,被告人王术君对起诉书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并进行了陈述和辩解。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王术君利用担任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理事长职务便利,接受记者姜某和贵州省台江县磊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陆炫杰的请托,为其在申请贷款、白酒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陆炫杰给予的财物共计496.91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术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陆炫杰谋取利益,索取、收受陆炫杰的财物,并接受陆炫杰提供的旅游消费,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王术君对起诉书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并进行了陈述和辩解。法庭就起诉指控王术君受贿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讯(询)问了被告人。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
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王术君简历
王术君,男,1970年4月出生,山东安丘人,汉族,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金融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1988.07-- 1992.07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技术经济专业学习
1992.07-- 1993.07航天部708所干部
1993.07-- 1994.07中国银行总行干部
1994.07-- 1998.10中国进出口银行综合计划部资金处干部(其间:1994.09--1997.07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8.10-- 2000.06中国进出口银行综合计划部资金处主任科员
2000.06-- 2001.09中国进出口银行综合计划部资金处处长助理(主持工作)(1997.09--2000.09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1.09-- 2002.03中国进出口银行综合计划部资金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1年12月评为高级经济师)
2002.03-- 2004.02贵州省贸易合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4.02-- 2005.07贵州省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5.07-- 2007.01贵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
2007.01-- 2007.05贵州省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7.05-- 2011.12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副理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1.12-- 2013.03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
2013.03-- 2013.04贵州省安顺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3.04,贵州省安顺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省政协委员,十一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