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主要是根据三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位优势和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来决定的。
试行民事、行政案件“二审合一”
决定(草案)规定,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后,主要审理各类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兼顾审理其他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以专利技术类案件为主,主要因为这类案件的专业技术性更强,审理要求更高,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更为重要,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
2009年,最高法对“三合一”(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工作)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批复同意了多个法院开展“三合一”试点。依据本次提请审议的决定(草案),知识产权法院将综合审理民事和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并不包含在内。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参照国际经验,绝大多数都是实行“二审合一”的模式。从程序上看,刑事案件程序更复杂。从案件受理数量上来看,当前,我国每年的知识产权案件约在10万件以上,其中,9万件都是民事和行政类案件,刑事类案件数量并不多。
北上广三地试行跨区域管辖
从案件管辖范围上来看,北上广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将对所在省(直辖市)的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案件管辖的范围将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此外,知识产权法院还管辖所在市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统一审理对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裁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据悉,近年来,伴随着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纠纷也不断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3年,全国地方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从3万多件增长到近9万件;行政案件从近2000件增长到近3000件,刑事案件则从3000多件增长到9000多件。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级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相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武双认为,选择在中级法院层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一方面是依据法官现有的队伍和审判经验,决定了这样做比较合适;另一方面,高院的案件数量多(包括大量二审案件),在中院层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也是基于案件数量上的考虑。
对话
知识产权法院不具备“三审合一”条件
强刚华所在的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已经走过了21个年头。
1993年,作为中国积极履行保护知识产权国际义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我国第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此后,该院作为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法院之一,探索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模式。
截至目前,今年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受案数量已经达到8302件,超过了前两年的案件总和。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议案之后,这个由49位法官和44名书记员组成的我国第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也走上了向知识产权法院“过渡”的道路。
近四分之一法官具有理工背景
北青报:目前,一中院知识产权庭的基本情况如何?每年大概会审理多少案件?
强刚华(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二庭审判长):目前,一中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一庭和知识产权审判二庭两个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2011年-2013年受理的案件总量分别为3960、4002、4039件,但今年受案数量大幅上升,到目前为止,受案数量已经达到了8302件,还有大约3600件案件正在立案部门进行审查。
北青报:该庭目前由多少位工作人员组成?是否设立了副庭长一职?对于办案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强刚华:知识产权审判一庭和知识产权审判二庭目前共有工作人员93人,其中49位法官,44位书记员,设有副庭长一职。
办案人员都是来自大学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在49位法官中,79.6%具有博士或者硕士学位,其余20.4%为大学本科学历。在现任法官中,11位具有理工背景。
今年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超前两年总和
北青报:近些年,知识产权案件在数量和类型上呈现什么样的特点?什么问题是知识产权案件的核心?
强刚华:近些年,北京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在数量上总体呈现不断攀升的态势。受理的案件类型中,商标、专利行政案件和著作权民事案件居前三位,以去年为例,这三类案件分别占受案数量的59.2%、20.3%、10.3%。总体上对知识产权的依法保护是知识产权案件的核心,但在专利类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技术方面的相关争议是必须要查清的案件事实。
北青报: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涉及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根据案件性质,分别在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审理。在您看来,这种审判体制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强刚华:这种审判体制会导致审判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据有些学者反映,这种问题是现实存在的。比如刑事审判重点考虑实施数量和规模上的内容,民事审判主要考察侵权的构成条件是否成立,两边会有不一致的情况存在。
刑事案件仅占受案数的0.6%
北青报:2009年,最高法对“三合一”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批复同意了多个法院开展“三合一”试点。在您看来,这种“三合一”的模式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强刚华:这种“三审合一”的模式对于统一审判标准、避免出现相互矛盾的判决是很有好处的。虽然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要比“三审合一”复杂得多,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将其视作知识产权法院的雏形。
北青报:您所接触的案件之中,民事、行政和刑事案各自所占的比例约是多少?
强刚华:目前北京法院开展“三审合一”试点工作的时间还不长,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今年刚开始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目前已受理5件,仅占受案数的0.6%,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还是占多数,为91.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占8.8%。
北青报:本次常委会将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议案中只提出“二合一”,这可能是出于哪些因素的考虑?
强刚华:这主要是因为刑事审判不仅涉及到法院,还涉及到公安局和检察院的机构设置问题。目前,虽然即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但是尚未对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公安局和知识产权检察院,在此情况下,应当由哪一级的公安局和检察院的哪些机构来负责相应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确定。所以,目前尚不具备在知识产权法院开展“三审合一”工作的条件。
跨省区设立上诉法院是可行方案之一
北青报:若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向哪一级法院提起诉讼?有学者提出在全国设立一家知识产权的终审法院,对此,您怎么看?
强刚华:对于成立后的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可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我国现行的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如果仅在全国设立一家知识产权的终审法院,可能无法承受大量的上诉案件的审理,而且也不便于当事人诉讼。但考虑到各省市间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多寡不均,跨多个省区设立共同的上诉法院应当是可以进行研究的解决方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