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向自民、公明两党干部提交的安保法制相关内阁决定文案,称行使武力是宪法所允许的。日本政府力争以文案为基础,在7月上旬的内阁会议上做出变更宪法解释的决定。
据悉,有关宪法解释中此前一直禁止的行使集体自卫权,即便日本没有受到攻击,但针对他国的武力攻击“有可能造成日本的存在受到威胁,国民的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可能被彻底剥夺等情况”,文案认为如果没有其他适当手段且仅限必要最小限度的话,行使武力是宪法所允许的。
有关修改宪法解释,文案认为“国际局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无论哪个国家都不可能单独保卫和平”,并强调“通过加强威慑力将纷争防范于未然,防止受到威胁是不可或缺的”。同时,文案认为允许的武力行使“在国际法上以集体自卫权为依据”,表示将与宪法解释区别开来进行理解。
文案作为“内阁决定的文案概要”于17日提交给关于安全保障的执政党磋商会,并当场回收。
文案引用了1972年的政府见解,称宪法第九条允许“保障本国存在的自卫措施”,认为这是“政府一贯明确提出的见解的基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