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在其官网发布的公告中指控称,雅芳公司违反《反海外腐败法》(FCPA),即没有采取管控措施来监测、阻止子公司的员工和顾问支付礼物给中国政府官员。对此,雅芳同意支付1.35亿美元来解决美国证交会的指控和刑事罚款,和解款项有一半是刑事罚款,另一半是为就SEC提出的民事指控达成和解。
SEC称,雅芳中国子公司曾支付了800万美元的现金、礼物、各类旅行娱乐项目的费用给中国官员。不当支付的例子包括LV产品、Gucci包、Tiffany钢笔以及中国网球公开赛门票等礼物。
昨天外媒报道称,雅芳曾向可帮助其获得直销经营许可、逃避罚款和压制媒体负面报道的中国官员行贿,共计9600笔,行贿总额165万美元。
SEC称,不当支付发生在2004年到2008年之间。外媒报道称,雅芳首席法律顾问杰夫·本杰明在曼哈顿联邦法院听证会上承认,2004年至2008年期间,雅芳中国的高层及员工曾向中国政府官员送礼,且未在会计记录中准确反映相关费用。“雅芳中国在这方面做错了,违反其自身的政策,也违反雅芳总公司的政策。”本杰明说。
值得注意的是,SEC公告称,雅芳既未承认也未否认上述指控,但同意支付超过6736万美元的罚款,在并行刑事案件中,雅芳也同意支付6765万美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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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中国不承认行贿
雅芳中国公司昨天给记者发来的声明称:“美国政府没有指控行贿。我们支付的罚金与SEC达成的协议有关,与解决美国司法部指控雅芳违反入账及记录和内控的相关规定有关,与雅芳的子公司承认共谋触犯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入账及记录条款有关。”
声明还称:“我们希望强调的是——最新公布的和解协议中所指的是在2008年9月前后的不当行为。在美国的陈述声明中涉及的所有前雅芳中国管理人员都已不再在雅芳任职。”
不过2008年9月前后的不当行为到底指的是什么?支付800万美元现金、礼物为何不是“行贿”行为?对此,雅芳中国称:“我们不就政府报告文件以外的信息给予评论。”而据了解,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明确规定禁止向外国官员提供贿赂。
雅芳的“行贿门”事件曝光于2008年。当年6月,雅芳全球CEO钟彬娴接到一名雇员的举报信,举报公司在中国有“不正当的用于中国官员差旅的开支”。当时业内传雅芳行贿而拿到了中国直销的第一个牌照。
据了解,2005年12月1日,我国正式开放直销市场;2006年2月,雅芳便成为第一个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当时,众多直销企业还在忙于依照商务部于2005年12月中旬才出台的相关标准进行申报准备。因此,不少企业对雅芳获批的程序和时间提出质疑。据了解,当年批给雅芳直销牌照的是前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邓湛。邓湛任职期间,曾力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体系”。公开信息显示,2008年9月,邓湛涉嫌受贿被批捕,2010年因受贿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不过目前没有消息显示雅芳的送礼行为确定与邓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