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海淀法院”消息,经审查,海淀法院于2014年1月21日决定依法受理原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诉被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
方舟子13日发布微博称正式起诉崔永元侵害其名誉,索赔30万元,要求其删除微博登报道歉。随后,崔永元回应:“我认为你胜诉的几率等于零。”
因转基因玉米试吃事件而引发的方舟子和崔永元的嘴仗几个月来不断升级,如今,已经蔓延成一个法律问题。
方舟子在微博中表示,崔永元发表的涉案微博,要么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肆无忌惮的恶意诽谤,要么是恶毒的公然侮辱,使原告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明显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2014年1月15日下午14时许,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的委托代理人彭剑律师向海淀法院递交了方是民起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起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