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据国家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撰文指出,包容性增长就是要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政府发挥作用离不开财政税收这种公共资源,而财政税收资源来自纳税人的贡献,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发挥作用。因此,如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途径和方式问题不明确,就很难谈到如何推进财税改革。
文章全文如下:
对于“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大家理解不尽相同。从比较宽泛的角度,可理解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的统筹发展。
如果把概念缩小一点,包容性增长就是要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
对“两个惠及”,大家并没有什么异议,但对如何实现包容性增长,人们有不同的理解。
其中关键在于,政府和市场各自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政府发挥作用离不开财政税收这种公共资源,财政税收资源来自纳税人的贡献,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发挥作用。因此,如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途径和方式问题不明确,就很难谈到如何推进财税改革。
对于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途径,有三种理解比较有代表性。
第一种理解,关注发展成果的再分配,为此特别强调发挥政府的作用,国家要提取更大比例的财政收入,通过大规模的再分配来实现结果的公平。
这种途径压缩了市场的作用,可能导致经济增长率较低,就业不足。同时,如果过多靠国家福利,而不是靠自己奋斗,人民的幸福感也并不见得很高。因此,这种模式不大可持续。
第二种理解,关注发展机会的创造,而不仅仅关注结果,争取使每个人都能根据自身条件获得发展机会,通过自身努力得到发展,享受发展成果。国家适当提取财政收入,实施适当的再分配政策,主要是创造公平的发展机会,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这种发展途径使得就业充分,人民的幸福感强,经济增长率高,是可持续的。
第三种理解,是一种不平衡的途径,国家大力扩大开支,实施大规模的再分配,但提取的财政收入比较少,财政长期赤字,个人付出较少的努力,享受更多的福利,国际收支赤字也会越来越大。
但是,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样一种途径最后要靠通货膨胀来平衡,其结果是低收入人群和地区会更为困难,陷入恶性循环。
一些拉美国家在历史上就有这样的例子,落入了所谓“中等收入国家陷阱”。有的国家经过近十年的政策调整,才走出这个陷阱,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个别南欧国家本属中等收入国家,却走了第三种途径。由于这些国家属于欧元区,有强有力的货币,国际收支平衡有欧元保护伞,并不见得马上表现为危机。现在“保护伞”已经撑不住了,我们会发现,这些国家原来没有走出“中等收入陷阱”,可能还要倒退回去。
由此可见,第二种途径是实现包容式增长的正确道路。它尊重和保护市场机制,政府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是可持续的。
遗憾的是,第一种和第三种理解总是很有市场,原因多种多样。
其中之一就是,部分政府部门过分相信自身干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平衡反应过度,不太相信市场自身的修复能力,马上出台干预措施,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人为制造波动。
在社会层面,虽然不能指望大多数民众都从可持续性的长远观点来思考问题,以多贡献、少获取的理念来指导行动,但是大多数人愿意在机会公平、公正的环境之下,通过自身的努力赢得更好的生活。然而,在政策环境不友好,特别是机会很不均等的时候,想少付出、多享受福利的人的比例就会越来越大,舆论环境也会恶化。
第一种和第三种理解是不归之路,中国并非没有滑向这些歧途的可能。第二条是艰巨的改革之路,也是走向包容式增长之路。
中国正在努力走上第二条路。习近平主席在谈到“中国梦”的时候,强调要“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让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李克强总理向全国人大汇报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完善和加强宏观管理,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去干预,真正让市场起作用。”
这个方案还提出一些具体的任务,比如说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取消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收费,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这些都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2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指出,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原则做好民生工作,这也是非常重要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就是政府不能包揽所有的民生问题,而要关注什么是基本的需要?底线是什么?财政能不能可持续?承诺过多而收入不够,我们就会走向第三种途径,那是不归之路。
“完善制度、引导舆论”也很重要。有的民生政策,在制度上是不完善的,往往没有约束,容易导致帮了懒人却没有帮到穷人,我们应该帮助穷人,而不应该帮助懒人。当然还要“引导舆论”,舆论常常一提到民生就好像站在道德高地上,实际上民生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问题,要兼顾“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
全国人大通过的机构改革方案还提出一些方向性要求,其中,财政税收是特别加以强调的改革重点。
包容性发展要求把创造机会均等、平等发展、维护社会正义放在最为突出的位置,这些方面涉及广泛,而且往往同财政制度相关联,所以,财政部门既要加快自身改革,完善财税制度,也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改革,着重建立机制,促进包容。财政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理清改革思路,提出发展建议。
改革是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过去30多年来,中国坚持市场取向持续不断的改革。在此过程中,财税体制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和先行军,进行了多次重大变革,与各方面改革相配合,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根本性变革,国家的财政实力也不断壮大,财政状况总体健康。尽管改革和政策调整任务非常艰巨,我仍旧相信,我们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之上,方向是明确的,也有一定的经验和理论准备,新一轮的财税改革会取得更为长足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