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表决《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昨天记者了解到,根据人大代表审议意见,《计划报告》拟进行20处修改。其中包括规范中小学教材价格;合理控制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规模;鼓励民间投资进入铁路等领域;抓紧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等。
原内容规范学前教育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价格。
修改后规范学前教育收费和中小学教材、教辅材价格。
原内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基本解决。
修改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初步解决。
原内容有利于稳定就业、保障民生、改善企业经营和财政收入状况。
修改后为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提供必要条件,为转方式、调结构、改善企业经营和财政收入状况创造稳定环境。
原内容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编制出台城镇化发展规划,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挥大城市辐射作用。
修改后坚持科学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节约用地、因地制宜、提高质量。编制出台城镇化发展规划。合理控制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原内容抓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
修改后抓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原内容进一步优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修改后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原内容落实并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修改后落实并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管理法规,在民间投资进入能源、铁路、金融等重点领域方面取得新突破。
原内容改革铁路货运价格形成机制。
修改后改革完善铁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
原内容支持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修改后支持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抓紧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